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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第二辑)》的通知

2022-03-16 09:01  点击:[]

各学院、校直部门:

为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知畏知止、守节持正、廉洁自律。省纪委省监委为学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发放《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第二辑)》,要求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警示教育学习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强调,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省纪委省监委对查结的部分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汇编成《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第二辑)》,本书选取了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10个,有恣意妄为、任性滥权的县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有靠企吃企、靠山吃山的国企负责人,也有心存侥幸、晚节不保的转岗人大或政协干部、退休干部。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算好经济账、政治账、良心张“三本账”,始终保持对“腐蚀”和“围猎”的警觉。  

   (二)认真学习,确保学习真正入脑入心。各学院、校直部门要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第二辑)》,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对照检查,进行自我剖析,深刻汲取教训,把学习警示教育读本与党纪法规结合起来,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法纪意识。各学院、校直部门学习情况将作为学校纪委今年上半年政治督查的重要内容。

   三、其他有关事项

    《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第二辑)》仅供党内开展警示教育使用,要认真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社会或在互联网上传播和公开,未经许可不得翻印或由个人私自留存。

    请各学院、校直部门于2022年3月18日前到纪委办公室(620室)领取《党的十九大以来贵州省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案件警示录(第二辑)》读本。

 

                                        中共贵阳学院纪委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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