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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理论学习的通知

2021-07-19 15:25  点击:[]

各教学院、各部门: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立足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回望光辉历史、擘画光明未来,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为进一步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时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经校纪委研究,决定组织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理论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7月22日(周四)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九思楼八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校纪委委员;

  (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三)各二级党委、各支部纪检委员(不含学生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

  四、会议议程

  (一)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二)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发言;

  (三)校纪委书记马力同志作辅导报告;

  (四)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测试。

  五、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院、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通知到每一位参加学习的纪检干部,确保全体纪检干部人人参与。

  (二)体纪检监察干部需每人撰写一篇“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体会文章,于7月23日前交纪委(620室),电子档发邮箱:gyxyjw@163.com

  (三)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在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请向校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请假。

 

                         中共贵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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