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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的预通知

2020-11-11 16:49  点击:[]

 

各教学院、各部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历史交汇之际,召开的一次具有时代性、全局性、前瞻性、开创性的会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为切实把我校全体专兼职纪检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校纪委拟于近期组织我校全体专兼职纪检干部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习地点

九思楼八楼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

全体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各党总支(教师党支部)纪检委员。

四、学习会议议程

(一)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代表5人分别作交流发言。(纪委副书记刘长;纪委委员、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刘承望;纪委委员、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杜勇敏;纪委委员、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谢玲,法学院党总支纪检委员邓峰)

(三)纪委书记马力同志作总结讲话。

五、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院、各部门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参加学习培训的专兼职纪检干部,参加人员请提前做好安排,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

(二)作交流发言的同志请结合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体会和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切忌千篇一律。

(三)培训结束后,请各位专兼职纪检干部结合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体会和自身履职情况,撰写年终工作总结,于12月25日前将本人签字的书面总结材料交校纪委620室,电子档发至邮箱:gyxyjw@163.com。

   

                     中共贵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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