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传达、批阅上级文件,负责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汇报工作,督促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监督学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监督学校党委“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进行监督。
(三)协助学校党委抓好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教育,定期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组织约谈,做好受纪律处分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
(四)审定学校纪委上报和下发的重要文件。组织讨论、决定纪委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召开纪委会议,传达、落实上级指示工作,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党组织、党员违纪违法案件和不正之风问题处理结果把关。
(五)负责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队伍建设工作。
(六)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审:黄江玲 二审:唐运前 三审:郭 丽